。各項證明申請流程及費用
三份以內免費,每加一份100元
備註:1.非病患本人到院開立診斷書時,受託人須持病人委託書及雙方證明文件(身份證)。 2.住院病患欲申請診斷書請於住院或辦理出院時告知護理站。 3.申請病歷影印(複製)及病摘原則上請本人親自申請。並影印本人證件留存。若非本人請受託人持証件及戶口名簿辦理。 4.繳費後到櫃檯領取診斷證明書時,請出示繳費收據。 5.如需郵寄郵資(信封)30元。 6.費用若有調整,以新公佈之費用為準。 7.診斷書開立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、下午。星期六早上。申請時,非以上之時段可採擇日領取或郵寄。